直流系統負荷可按功能分類或性質分類:
一、 按功能分類。按功能分類可分為以下幾類。
1) 控制負荷。電氣的控制、信號、測量和繼電保護、自動裝置等負荷。
2) 動力負荷。各類直流電動機、斷路器電磁操動的合閘機構、交流不停電電源裝置、遠動、通信裝置的電源和事故照明等負荷。
二、 按性質分類。按性質分類可分為以下幾類。
1) 經常性負荷。
2) 事故性負荷。
3) 沖擊負荷。沖擊負荷是指在短時間內施加的較大負荷電流,沖擊負荷出現在事故初期(1 min )稱初期沖擊負荷,出現在事故末期或事故過程中稱隨機負荷(5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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